3月20日,腾讯音乐娱乐集团发布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第四季度和全年未经审计的财务业绩。
财报显示,2018年全年,腾讯音乐娱乐总收入同比增长72.9%至人民币189.9亿元(27.6亿美元),非国际财报准则下股东净利润为41.8亿元(6.07亿美元),同比增长118.5%。
2018年四季度,腾讯音乐娱乐总收入同比增长50.5%至54亿人民币(7.85亿美元),但当季归属于股东的净亏损为8.76亿元,主要由于上市相关的一次性支出15.2亿元,涉及发行给华纳音乐集团和索尼音乐娱乐等唱片合作伙伴的股票费用。
其中,腾讯音乐第四季度在线音乐服务营收为人民币15.2亿元(约合2.21亿美元),较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0.5亿元增长45.0%,该收入的增长主要得益于用户增长;对于第三方平台的授权;数字音乐专辑的销售带来的收入增长;以及套餐付费带来的营收,为人民币6.95亿元(约合1.01亿美元),高于2017年第四季度的人民币5.05亿元。
这也直接体现在用户流量方面,四季度腾讯音乐的在线音乐移动端月活为6.44亿,2017年同期为6.03亿,同比增长6.8%;当季社交娱乐的移动端月活为2.28亿,上年同期为2.09亿,同比增长9.1%。当季在线音乐的付费用户为2700万,上年同期为1940万,同比增长39.2%;当季社交娱乐的付费用户为1020万,上年同期为830万,同比增长22.9%。
另外,第四季度社交娱乐服务的收入为人民币38.8亿元(约合5.64亿美元),较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5.4亿元增长52.8%,该收入的增长主要得益于公司在线K歌和直播业务的收入增长。2018年第四季度,腾讯音乐的付费用户数量和用户消费都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